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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幾天反覆看著爪爪幫我拍的照片(噗我這自戀鬼)
才突然想到,很久很久以前
在記事本上寫過「我要穿水手服、和服、高衩旗袍、扮兔女郎、貓女拍寫真」
然後被小魚羞羞臉……我的記事本一直被她據為己有,
分分合合數十次,都還是她的。直到她毅然決定要跟異性戀男人,
與我完全斷了音訊時,才還給我。

我以為,大概要四十歲吧(既晴的建議……),四十歲手術以後
我才有可能實現那個微小的夢,沒想到,這麼快就實現了。
雖然跟當初設想的服裝不太一樣……

沒關係的,對不對?
有的是機會,人生還很長。
雖然婚紗出一次就得休一個月著實累癱了
但妳們會答應幫我拍很多很多美美的照片的,對吧^o^


我一直很天真。以為只要我有錢,將來要拍什麼都ok
卻沒考慮到,彩妝師攝影師跟我夠親,才有可能任我予取予求的拍我想拍的東西
我也才自在的起來,不會嫌人家這樣弄真的美嗎
那絕不是,錢砸得出來的信賴
逛街的時候妳們都好自然就勾我的手或牽著
像我國中的死黨愛妾詩詩那樣
沒有伴又如何,妳們就是我最好的伴侶啊!


欸,改天動完手術,幫我拍全裸的吧(大心~)
我愛妳們,雖然只敢用打字的見了面什麼都講不出口
想跟妳們抱抱,在耳畔呵氣低語,我愛妳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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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將心獨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